加强重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,是提高救治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重要举措。 文件要求,到2025年底,全国重症监护病床数量达到每10万人15张,可转换重症监护床位达到每10万人10张,相关医疗机构ICU床医综合比达到1:0.8,床位护士比达到1::3; 到2027年底,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每10万人18张,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每10万人12张。 重症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大,区域布局更加均衡,专科服务能力显着提升。 。
文件指出,到2025年底,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1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的能力和水平; 力争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和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,提升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已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。 同时,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、省、市(县)三级医疗质量管控体系建设,努力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量全覆盖。到2025年底,建成市级控制中心。
《光明日报》(2024年5月7日第08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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