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历史沿革

康平古属东夷地,为青州北境。

秦,为辽西北境。

汉,为辽东郡之北境。

后汉,为扶余鲜卑地。

晋,为平州北境。

隋,为河东郡北境。

唐宋,均属契丹地。

辽,为东京道之北境。

金,分属北京开元路之西北境。

明,为福余(扶余)卫地,向为蒙古游牧之地。

清,为科尔沁、达尔罕、宾图三王旗地。

光绪四年,设康家屯分防经历,治辽河以西十二社,光绪六年,置康平县,属奉天昌图府,隶奉天洮昌道。

光绪二十八年,建辽源洲,光绪三十三年,建法库抚民厅,先后将北、南两块地域划归辽源和法库,面积约4400平方公里。

民国二年(1913年),设康平县行政公署,知县改成知事。

隶属奉天省洮昌道。

民国十二年(1923年),实行区村制,康平县划8个区,辖887个村屯。

民国十八年(1929年),县行政公署改称县政府,知事改称县长。
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实行新村制,辖9个区,59个行政村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春,康平沦陷。

日伪时期,康平隶属伪奉天省。

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,县境西部划归伪兴安省,全境面积减少1/3强。

日伪在康平成立伪县公署。
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8月,日本无条件投降,日伪政权垮台。

9月,地方土绅郑欣、刘叙五等出面成立“康平县地方治安维持会”和百余人的保安队。

以崔质朴为书记的国民党康平县临时党部也同时挂牌成立。

11月下旬,邱含光、罗斌儒、吴斌等到康平县建立康平民主政府,邱含光任县长,“治安维持会”随之解散。

同时,建立中共康平县委员会,张培华任书记。

至12月,关内一批干部陆续分配到康平,康平县建立8个区政权和县保安团。

康平隶属辽西(后称辽吉)一行署。
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9月初,国民党康平县政府成立。

康平解放后,迅速建立县、区民主政权,康平县划分9个区。

1950年,康平县民主政府改为康平县人民政府。

1992年12月,康平由铁岭市划归沈阳市管辖。